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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五行?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故五行最初称作五材”。如《左传》 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尚书》中说得更清楚:“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
  五行学说,是在“五材”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如《国语·郑语》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时、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的。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也是属于我国古代唯物辩证观的主要依据。
  中医学理论体系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五行学说的极其深刻影响,它同阴阳学说一样,也已成为中医学独特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对中医学术的发展起了深远的影响。


  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用以分析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和研究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法则。因此,五行的特性,虽然来自木、火、土、金、水,但实际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体物质的本身,而具有更广泛的涵义。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上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都是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爱稼穑”。“稼穑”,是指土有播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日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使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和归类 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特性来推演和归类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所以事物的五行属性,并不等同于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而得出事物的五行属性。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

  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
  事物的五行属性,除了可用上述方法进行取象类比之外,还有间接的推演络绎的方法。如:肝属于木以后,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 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此外,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即是说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因而也有人认为五行学说是说明人与自然环境统一的基础。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页。
  事物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归类和推演络绎,把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事物,归结为木、火、土、金、水的五行系统。对人体来说,也即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病理系统。
  五行的生克乘侮 五行学说并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五行,而是以五行之间的相生和相克联系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平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相乘和相侮,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破坏后的相互影响,这即是五行生克乘侮的主要意义。
  (1)生克和制化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这样以次相生,以次相克,如环无端,生化不息,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故《类经图冀》说:“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 “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 “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 “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生我”、“我生”虽是五行中的相生,但生中有制。如木的“生我”为水,木的“我生”为火;而水又能制火。“克我”和“我克”虽是五行中的相克,但克中有生。如木的“克我”为金,木的 “我克”为土;而土又生金。五行学说就是以五行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的联系,来说明任何一个事物是受到整体的调节,防止其太过或不及,维持着相对的平衡。以此来阐释自然,即能说明自然气候的正常变迁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以此来阐释人体,即是机体的生理平衡。
  (2)乘侮 五行之间的相乘、相侮,其基本概念首见于《内经》,是指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 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
  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的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中的某“—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悔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这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即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就是对五行之间相乘和相侮及其相互关系作了很好的说明。
 
五行相生和五行相克基础知识表
五行相生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五行相克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金克木
五行相窃
木窃水
水窃金
金窃土
土窃火
火窃木
五行相溺
木溺火
火燥土
土掩金
金蒸水
水溺木
五行数理
金为七
木为八
水为六
火为九
土为五







甲为栋梁之木,东方
乙为花果之木,东方
丙为太阳之火,南方
丁为灯烛之火,南方
戊为城墙之土,中方
己为田园之土,中方
庚为斧钺之金,西方
辛为首饰之金,西方
壬为江河之水,北方
癸为雨露之水,北方




子(鼠)与午(马)相冲
丑(牛)与未(羊)相冲
寅(虎)与申(猴)相冲
卯(兔)与酉(鸡)相冲
辰(龙)与戌(狗)相冲
巳(蛇)与亥(猪)相冲




子(鼠)与未(羊)相害
丑(牛)与午(马)相害
寅(虎)与巳(蛇)相害
卯(兔)与辰(龙)相害
申(猴)与亥(猪)相害
酉(鸡)与戌(狗)相害






子(鼠)与卯(兔)相刑
丑(牛)与戌(犬)相刑
寅(虎)与巳(蛇)相刑
卯(兔)与子(鼠)相刑
辰(龙)与辰(龙)相刑
巳(蛇)与申(猴)相刑
午(马)与午(马)相刑
未(羊)与丑(牛)相刑
申(猴)与寅(虎)相刑
酉(鸡)与酉(鸡)相刑
戌(狗)与未(羊)相刑
亥(猪)与亥(猪)相刑



子 辰 申
合水局
鼠 龙 猴
巳 酉 丑
合金局
蛇 鸡 牛
寅 午 戌
合火局
虎 马 狗
亥 卯 未
合木局
猪 兔 羊



子(鼠)与丑(牛)相合化土
寅(虎)与亥(猪)相合化水
卯(兔)与戌(狗)相合化火
辰(龙)与酉(鸡)相合化金
巳(蛇)与申(猴)相合化水
午(马)与未(羊)相合化明







子(鼠)属阳水,北方
亥(猪)属阴水,北方
寅(虎)属阳木,东方
卯(兔)属阴木,东方
巳(蛇)属阴火,南方
午(马)属阳火,南方
申(猴)属阳金,西方
酉(鸡)属阴金,西方
辰(龙)属阳土,中方
戌(狗)属阳土,中方
丑(牛)属阴土,中方
未(羊)属阴土,中方